审理中是否意味着已经立案了?
我有个案子,听人说现在处于审理中,我不太懂这流程,想问下案子在审理中是不是就代表已经完成立案了呀?我担心没立案就审理,这程序会不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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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程序里,当案件处于审理中时,实际上是已经完成立案程序了。立案是整个诉讼流程的起始步骤,指的是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民事纠纷需要通过诉讼解决,并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时,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以民事诉讼为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刑事诉讼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所以,一旦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说明它已经顺利通过了立案审查这一环节,司法机关认为该案件符合相应的立案标准,才会开启后续的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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