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约定一方未签字是否有效?

我之前和别人谈好了房屋买卖的事,也有了相关约定,可对方一直拖着没签字。我不太清楚在民法典里,这种一方没签字的房屋买卖约定还有没有效,会不会影响到后续交易,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认定这种情况的。
展开 view-more
  • #房屋买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民法典中房屋买卖约定一方未签字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合同生效的基本概念。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阶段。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而合同生效则是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合同开始对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对于房屋买卖约定,如果采用的是书面合同形式,且没有履行的特殊情况,一方未签字,通常意味着合同尚未成立。因为签字是表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愿意受其约束的重要标志。比如,甲和乙就房屋买卖达成了书面约定,但乙一直未签字,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这份合同还没有成立,自然也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即便一方未签字,合同也可能成立并生效。假如卖方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买方使用,买方也支付了大部分房款,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视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了,那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就成立了。因为双方的实际行为表明他们已经在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这种履行行为弥补了签字形式上的不足。 另外,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条件,比如“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办理公证后生效”,那么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后合同才会生效。所以,一方未签字时,要综合考虑合同的具体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来判断合同是否有效。总之,房屋买卖约定一方未签字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