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允许私自拍摄他人照片或录像是否侵权?


在日常生活中,未经允许私自拍摄他人照片或录像是否侵权,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侵权。侵权简单来说,就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涉及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等。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隐私权则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如果私自拍摄他人照片或录像,并且将其用于商业目的,比如制作广告、宣传海报等,这毫无疑问是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同时,若拍摄内容涉及他人不愿公开的私人生活、私人信息等隐私内容,也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比如,在他人家里、更衣室等私密场所进行拍摄,即便没有将拍摄内容公开,也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未经允许拍摄他人照片或录像不构成侵权。例如,为了新闻报道、公共利益等目的,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的肖像,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比如记者为了报道一场突发事件,拍摄到了现场的群众,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侵权。 如果发现自己被他人未经允许拍摄了照片或录像,并且认为对方的行为构成侵权,可以先与对方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删除相关照片或录像。如果对方拒绝,可以寻求警方的帮助,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