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我最近打算买一套期房,和开发商谈得差不多了准备签合同,但发现这个楼盘好像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我很担心这样签了合同会不会有问题,这份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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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无效的,但存在特殊情况。 首先,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这是因为预售许可证是政府对开发商具备预售商品房条件的一种确认,保障了购房者的基本权益。如果开发商未取得该许可证就进行房屋预售,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其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也就是说,如果在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前,开发商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之前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合同可能因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无效,但如果购房者已经支付了款项等,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款项及利息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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