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婚没领证是否受法律保护?

我和对象办了结婚酒席,但没去领结婚证。现在有些矛盾,担心我们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没有保障,想知道没领证的婚姻受不受法律保护,权益方面有哪些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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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结婚没领证,一般情况下是不受《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所保护的。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这就意味着,只有领取了结婚证,男女双方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他们的婚姻关系才会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对于没领证的情况,在法律上被称为同居关系。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在很多方面存在不同。比如在财产方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共有,在离婚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而同居期间双方各自取得的财产,一般归各自所有,如果有共同购置的财产,则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在人身关系方面,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等。但同居关系中的双方则不享有这些权利和义务。例如一方生病,另一方并没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一方去世,另一方也不能像配偶那样法定继承对方的遗产。 不过,如果涉及到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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