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房产证买卖关系有效吗,是怎么规定的?
我最近看上了一套房子,各方面都挺满意的,可房主说房产证还没办下来。我有点担心,如果现在就和他签买卖合同,这个合同有没有效啊?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没办房产证的情况下,买卖关系的有效性是如何规定的,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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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关系通常是有效的。这里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一个是债权,一个是物权。简单讲,债权就是一种请求权,比如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你就有要求对方按合同履行的权利;物权呢,就好比房子真正归你所有,别人不能随便动。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意味着即使没有房产证,无法办理物权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也就是房子在法律形式上还不完全属于你,但这不影响你们签订的买卖合同的效力。 合同有效的前提是要满足一定条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签合同的双方得是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正常人;(二)意思表示真实,就是双方是真心实意想签这个合同,没有被欺骗、胁迫;(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不能违法,也不能违背基本道德和社会秩序。 不过要注意,虽然买卖合同有效,但没房产证会有风险。比如,房子可能存在产权纠纷,卖方可能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况,由于没有房产证你难以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且,后续办理房产证时如果出现问题,可能影响你的权益。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交易要谨慎,建议在合同里对相关事项进行详细约定,保障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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