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协议有效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最近打算买套房子,可卖家说房子还没有房产证,不过他愿意和我签买卖协议。我有点担心,这种没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协议到底有没有效啊?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规定的,要是签了会不会有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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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协议是有效的。首先来解释一下几个法律概念。所谓物权,简单讲就是对物的一种权利,像房子的所有权就是物权的一种。而债权呢,就是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签了房屋买卖协议,双方就有了对应的权利义务,这就是债权。 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意味着,即使房子没房产证,没办理物权登记,但是只要买卖协议符合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它就是有效的。 合同有效的条件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有明确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通俗说就是签合同的人得是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正常人。(二)意思表示真实;也就是双方都是真心实意要签这个合同,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况。(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说合同内容不能违法,也不能违背道德伦理。 不过要注意,虽然协议有效,但没房产证会有问题。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导致没房产证的房子,物权不会转移到买家手里,买家只有债权。 比如卖家签了协议收了钱,后来又把房子卖给别人办了证,那后面办证的人就取得了房子的物权,前面买家只能依据协议追究卖家违约责任。而且,如果房子存在违法建设等问题,那买卖协议可能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总之,没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协议一般有效,但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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