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合同有效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最近看好了一套房子,各方面都很满意,可房东说房子还没拿到房产证。我有点犹豫,担心这种没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合同有没有效。要是签了合同,后续会不会有啥问题,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这种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力 。
展开


未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合同通常是有效的。首先解释几个法律概念,所谓买卖合同,就是买卖双方就商品交易达成的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物权,简单说就是对物的所有权等权利,像房子的物权就是对房子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只要买卖合同的双方符合这些条件,合同就是有效的。比如,双方都是成年人,有能力承担法律责任,签订合同是双方真实自愿的想法,合同内容也不违法违规、不违背道德伦理,那么合同就有效。 再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意味着,没房产证只是物权变更存在问题,也就是房子的所有权不能正常转移到买家名下,但不影响买卖合同本身的效力。 举个例子,小王把自己还没拿到房产证的房子卖给小李,签订了买卖合同,这份合同只要符合前面说的有效条件,那就是有效的。不过在没拿到房产证完成过户前,小李对房子只有债权,比如可以要求小王按合同约定交房等,但不能像有房产证那样完全拥有房子的物权。而小王如果不能按合同履行,比如后续拿到房产证却不卖了,就要对小李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未取得房产证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但交易存在一定风险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