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吗,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最近打算买套房子,可房子没有房产证。卖家说可以先签买卖合同,之后再想办法办房产证。我有点担心,这种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签的买卖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啊?我想弄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好决定要不要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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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签订的买卖合同一般是有效的。这里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物权和债权。物权通俗来讲,就是对某个东西实实在在的掌控和拥有的权利,比如对房子有完全的处置权。而债权呢,是一种请求他人做或者不做某件事的权利,在房屋买卖里,就是买房人有权要求卖房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房等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意味着,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就是没有完成物权登记),只要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违规情形,合同就是有效的。 比如,小明和小红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小明把自己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卖给小红,合同里对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都有明确约定,双方自愿签字。那么这份合同就是有效的,小红基于合同对小明享有债权,小明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不过,由于没有房产证,房屋的物权并没有转移给小红,小红不能像拥有房产证那样对房屋有完整的物权处置权。 另外,《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也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房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同样是有效的。 所以说,没有房产证并不影响买卖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是会影响房屋物权的变动。在这种情况下签订合同,虽然合同有效能保障一定权益,但也存在风险,比如可能无法顺利过户、房屋可能存在产权纠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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