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推卸责任侵犯消费者权益是否应双倍赔偿?


在探讨商家推卸责任侵犯消费者权益是否应双倍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消费者权益,简单来说,就是我们作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合法权利。而双倍赔偿,其实是一种惩罚性赔偿,目的是对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惩戒,同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虽然这里说的是三倍赔偿,但在过去曾有过双倍赔偿的规定,并且‘双倍赔偿’在大众认知里比较深入人心。 商家推卸责任侵犯消费者权益这种情况,要达到双倍赔偿(这里以现行三倍赔偿为准),需要满足商家存在欺诈行为这个条件。欺诈行为通常是指商家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比如商家故意隐瞒商品的质量问题、以次充好等。 如果商家仅仅是推卸责任,但不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能无法依据上述规定获得三倍赔偿。不过,消费者仍然可以依据其他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根据《民法典》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商家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所以,当消费者遇到商家推卸责任侵犯自身权益时,要先判断商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如果存在欺诈,那么可以要求三倍赔偿;如果不存在欺诈,则可以根据商品或服务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购物凭证、商品质量问题的证明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