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限是多久?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但不清楚劳动仲裁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到什么时候结束呢?我很担心超过时间就没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的期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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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期限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二是仲裁审理的期限。 首先,关于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就好比,当你发现公司少发你工资了,从你知道这个情况的那一天开始,在一年之内你都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不过,这个时效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出现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这些情形时,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另外,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还有一种情况,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其次,关于仲裁审理的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从仲裁委受理你的申请开始,最多六十天就应该有结果了。如果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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