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时没有房产证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我最近打算买套房子,可卖家说房子还没有房产证,要过段时间才能办下来,但现在可以先签合同。我有点担心,这种没有房产证就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啊?要是签了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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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中,即使没有房产证,合同也是可能具有法律效力的。 首先来说法律概念,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 ,双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表明,一般情况下,只要房屋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违规情形,合同成立就生效,并不以房产证的有无为生效前提。 同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也指出,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只要满足这几个条件,合同就是有效的。 另外,虽然合同有效,但没有房产证会存在一定问题。《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没有房产证,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买家就不能取得房屋完整的物权,比如无法进行抵押等操作。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不过这里的“不得转让”并非指买卖合同无效,更多是从行政管理角度作出的规定,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 总之,没有房产证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但会在物权变动上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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