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协议有效吗,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最近在考虑买一套房子,但是卖家说房子没有房产证,不过可以签买卖协议。我有点担心这样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要是签了之后出现问题,能不能受到法律保护呢?想了解下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协议到底有没有效,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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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协议一般是有效的。首先来解释几个法律概念。物权变动,简单说就是房子的所有权从一个人手里转移到另一个人手里,这通常需要进行登记才会生效。而合同效力,是指这个买卖协议本身在法律上是否被认可、有没有约束力。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就是说,即使房子没有房产证,也就是没有完成物权登记,但只要买卖协议符合一定条件,它本身是有效的。 合同有效的条件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有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是说买卖双方都得是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正常人;(二)意思表示真实,也就是双方都是真心实意想做这个买卖,没有被欺骗、威胁等;(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比如不能是违法建筑的买卖等。 不过要注意,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虽然协议有效,但买方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通俗讲,就是你虽然签了协议付了钱,但在法律上房子的真正主人还不是你,只有等房产证办下来过户到你名下,房子才真正属于你。而且,如果房子一直办不了房产证,可能会有各种风险,比如遇到房屋拆迁等情况,权益可能难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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