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算违约吗?


在探讨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是否算违约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居间”的概念。简单来说,居间就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然后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服务形式。在房屋买卖或租赁中,房屋中介就扮演着居间人的角色。 判断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是否构成违约,关键在于查看中介合同的具体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介的义务和责任,比如要求中介在一定时间内找到符合特定条件的房屋,并且对居间不成功的情况有相关违约责任的规定,那么当出现居间不成功且是由于中介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中介就可能构成违约。例如,中介承诺会找到周边配套设施齐全、价格在一定范围内的房子,但最后找到的房子都不符合要求,这就可能违反了合同约定。 然而,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中介必须促成交易,只是约定中介提供信息和媒介服务,那么居间不成功并不一定意味着中介违约。因为中介的主要职责是提供机会和服务,交易能否成功还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委托人自身的决策、卖方或买方的意愿等。 在居间不成功的情况下,如果中介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如积极寻找房源、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等,那么中介通常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如果中介存在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即使居间不成功,中介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判断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是否违约,需要结合具体的合同约定以及中介的实际履行情况来综合确定。当遇到这类纠纷时,建议当事人先查看合同条款,与中介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