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分类区分标准是年销售额吗?
我在做公司税务相关工作,对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分类不太清楚。想知道是不是按照年销售额来区分的呀?如果是,具体怎么依据年销售额分类呢,这里面的规定到底是怎样的,很是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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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分类区分标准的确和年销售额密切相关。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来说,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为一般纳税人。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也就是说,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通常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即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而小规模纳税人则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这里的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通常较低。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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