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是否算获得许可了?
我有辆车租给别人用,我不太清楚这车辆租赁的行为,算不算我已经许可对方使用我的车了呢?要是在租赁期间出了事故之类的,会不会因为这个租赁关系就认定我是许可对方用车的呀?有点担心这方面的法律责任问题,想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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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车辆租赁通常是算车辆所有人许可承租人使用车辆的。从概念上来说,车辆租赁是指出租人将车辆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这个过程中,车辆所有人把车辆交给承租人,本质上就是一种许可使用的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当车辆所有人与承租人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就意味着按照合同约定,车辆所有人许可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使用该车辆。 然而,这里的许可使用是基于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如果租赁合同本身存在无效的情形,比如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等,那么这种所谓的“许可”可能就不被法律所认可。而且,即便存在有效的租赁许可,如果承租人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车辆所有人若对此不知情,一般不用承担违法犯罪的责任,但可能需要配合相关调查。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车辆所有人虽然许可了租赁使用,但如果对事故发生没有过错,通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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