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口头说了是否管用?
我在公司干了一段时间后,想辞职,就口头跟老板说了下。但后来又担心这样口头辞职是不是不算数,毕竟没有写辞职信啥的。我就想知道口头辞职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力,不同的工作阶段是不是有不同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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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辞职是否管用,需要分情况来看。 对于正式员工而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因为书面形式更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一般情况下,仅口头辞职可能会被视为无效。但如果用人单位认可了劳动者的口头辞职,那么也是可以生效的。例如,在一些实际案例中,劳动者口头提出辞职后,用人单位明确表示同意,并办理了相关的离职手续,这种情况下口头辞职就是有效的。 而对于试用期的员工,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阶段,口头告知企业相关部门并请求离职,属于正常离职流程。因为试用期本身就是双方相互考察的阶段,相对来说程序没有那么严格。 不过,从避免纠纷的角度出发,建议劳动者尽量采用书面形式提出辞职,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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