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必须要写探视相关内容吗?

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对于孩子的探视问题,我们目前还没详细商量。想知道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必须要把探视相关内容写进去吗?不写行不行呢?心里有点拿不准,所以来问问。
展开 view-more
  • #探视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协议离婚时,探视权相关内容并非是绝对必须要写进离婚协议里,但从法律和实际角度来看,建议将其明确写入。 探视权,也被称为探望权,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依法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进行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是一种法定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即使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提及探视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然享有探视的权利。然而,如果不将探视权的具体内容,如探视的时间、方式、地点等写进离婚协议,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可能会因为对探视权的理解和执行产生分歧,进而引发纠纷。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方式来解决,这不仅会耗费时间和精力,还可能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争议,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以及子女与不直接抚养方的正常交往,在协议离婚时,建议双方将探视权的相关内容明确、详细地写入离婚协议。这样既有利于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为子女创造一个相对稳定、和谐的成长环境。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