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中的福利费是否提工会经费?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对于应付职工薪酬里的福利费这块有点疑惑。不清楚这部分需不需要提取工会经费,因为我知道工会经费的提取有一定规定,但福利费比较特殊,我想了解在法律层面上,应付职工薪酬中的福利费到底要不要提工会经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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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应付职工薪酬中的福利费是否提取工会经费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工会经费的概念。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简单来说,就是给工会用于组织活动、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这里所提到的“工资薪金总额”,根据相关规定,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的角度,计算工会经费的基数是不包含职工福利费的。 职工福利费是企业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等方面的费用。它与工会经费的用途和性质是不同的。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组织的活动和工作开展,而福利费是直接用于职工个人或集体福利方面。 所以,应付职工薪酬中的福利费是不需要提取工会经费的。企业在计算工会经费时,应该以工资薪金总额为基数,而不把福利费计算在内,这样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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