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城管执法人员是否构成犯罪?
我有次看到城管执法,就出于好奇在后面跟着看。回家后越想越担心,这样单纯跟踪城管执法人员的行为会不会构成犯罪啊?我也没做别的,就是远远跟着看,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
展开


首先,单纯跟踪城管执法人员这一行为本身通常并不直接构成犯罪。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律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在法律中,对于犯罪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和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法律明确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那么就不能认定该行为是犯罪。 单纯的跟踪行为一般不符合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不过,要是在跟踪过程中伴随其他行为,情况就可能不同。比如,在跟踪时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威胁、侮辱、殴打等,那就可能触犯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如果跟踪行为达到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跟踪行为也可能包含在内。所以,关键要看跟踪行为是否有其他伴随情况以及是否达到严重干扰的程度。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