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爱的婚姻里妻子有责任和义务和丈夫行房吗?
我和丈夫感情不好,婚姻里已经没有爱了,但丈夫总是要求和我行房,我心里很抵触。我想知道在这种没有爱的婚姻状况下,从法律角度讲,我是不是有责任和义务一定要和他行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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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中,妻子有和丈夫行房的责任和义务。婚姻是基于男女双方自愿结合的一种法律关系,而性行为也应该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这里的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夫妻在婚姻生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性行为是夫妻生活的一部分,但它并非是一种强制性的义务。在夫妻关系中,任何一方都不应该被强迫进行性行为。 如果一方违背另一方的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另一方发生性关系,可能会构成强奸罪。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婚内强奸的认定存在一定的复杂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可以成为免除强奸罪刑事责任的挡箭牌。 在没有爱的婚姻中,夫妻双方更应该尊重彼此的意愿和感受。如果妻子不愿意和丈夫行房,这是她的合法权利,丈夫应该予以尊重。双方可以通过沟通、协商等方式来解决彼此之间在性方面的分歧和矛盾。如果无法协商解决,也可以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或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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