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了,媳妇有赡养公婆的责任吗?
我丈夫前段时间去世了,现在公婆年纪大了,他们的其他子女要求我一起承担赡养责任。我觉得自己没这个义务,但又不太确定,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丈夫死了我到底有没有赡养公婆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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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丈夫去世后,媳妇通常是没有赡养公婆的责任的。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以及在精神上给予慰藉的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明确了赡养义务的主体是子女。儿媳和公婆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她们是基于婚姻关系而形成的一种家庭关系,所以儿媳在法律上并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 不过,法律也鼓励丧偶儿媳对公婆进行赡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如果媳妇在丈夫去世后,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在公婆去世时,媳妇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的。 虽然法律上没有硬性要求,但从道德和家庭伦理的角度来看,媳妇在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给予公婆一定的照顾和帮助,也是有利于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所以,具体是否赡养公婆,媳妇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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