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过世后,儿媳是否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我老公前不久过世了,现在公婆要求我继续赡养他们。我自己经济压力也很大,而且感觉没这个义务。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儿子过世后,儿媳到底有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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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儿媳对公婆是否有赡养义务是一个明确界定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赡养义务的含义。赡养义务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精神上予以慰藉的责任。一般来说,这种赡养义务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法定的抚养、赡养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赡养人的范围仅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涵盖儿媳和女婿。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讲,儿媳本身并没有直接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 儿子去世后,儿媳与公婆之间的姻亲关系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会让儿媳因此承担起赡养公婆的责任。不过,如果儿媳在儿子去世后,自愿承担起赡养公婆的责任,并且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在公婆去世后进行遗产分配时,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所以,儿子过世后,儿媳通常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但自愿赡养的会享有相应的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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