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丧偶的儿媳需要赡养配偶的父母吗?
我丈夫前段时间去世了,现在就剩我和公婆一起生活。最近我听到一些说法,有人说我应该继续赡养公婆,可我也有自己的生活压力。我就想弄清楚,从法律角度讲,我这种丧偶的儿媳到底有没有赡养配偶父母的义务啊?我想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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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丧偶的儿媳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赡养配偶的父母。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赡养义务,简单讲就是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这里的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而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并且这种协助义务仅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当配偶去世,这种协助赡养的责任就自然终止了。
也就是说,法定的赡养义务主体主要是老人的子女,儿媳本身并不在法定赡养人范围内。不过,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意味着在遗产分配时,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可以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样参与遗产分配。
相关概念:
赡养义务:就是子女等对父母等长辈在经济、生活、精神等方面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排在第一顺序参与遗产分配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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