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吗
家里老人之前找别人代书了一份遗嘱,现在涉及到遗产分配问题。但有些亲属对这份代书遗嘱的真实性存疑,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代书遗嘱是不是必须得进行司法鉴定啊,要是不做会不会影响遗嘱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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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不是必须要进行司法鉴定。一般来说,是否进行司法鉴定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只要符合这些法定条件,代书遗嘱本身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并不以经过司法鉴定为生效前提。 然而,如果有人怀疑代书遗嘱内容的真实性,比如怀疑遗嘱人签名是伪造的,或者怀疑见证人的见证存在问题等情况,就可以申请做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通过司法鉴定,可以借助专业手段来确定遗嘱的真实性、有效性等。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这些规定也从侧面说明,如果代书遗嘱不存在这些违法无效的情形,在没有司法鉴定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被认可有效的。 相关概念: 代书遗嘱: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司法鉴定: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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