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等级必须要上班才能做吗?
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伤,现在还在养伤没去上班。我想去做工伤鉴定等级,但有人说必须要上班才能做。我不太清楚是不是这样,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做工伤鉴定等级在是否上班这方面有没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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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等级并非必须要上班才能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鉴定的概念。工伤鉴定,简单来说,就是确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伤残程度的一种评定。它对于职工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起着关键作用。 从法律规定来看,《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里强调的是伤情相对稳定,而不是是否上班。也就是说,只要职工的伤情已经稳定下来,不再有明显的变化,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不论此时职工是否已经回到工作岗位。 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之后,在伤情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时候,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即使没有上班,只要伤情达到了相对稳定的状态,就能够申请工伤鉴定。 举个例子,小李在工作中手部受伤,经过一段时间治疗,虽然还没有恢复到可以正常上班的程度,但医生认为他的伤情已经稳定,不会再有太大的变化,那么此时小李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等级,而不需要等到上班之后。 所以,做工伤鉴定等级和是否上班没有必然联系,关键在于伤情是否相对稳定。职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应及时申请工伤鉴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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