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租他人房屋是不是无权处分?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有人把不属于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了,我不太清楚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怎么定性。我想知道在不同情况下,出租他人房屋是否都算无权处分,以及会有哪些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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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出租他人房屋在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的情况下,一般属于无权处分。 从法律概念来讲,所有权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物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意味着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有权利对房屋进行出租等处分行为,因为出租房屋实际上是对房屋的一种收益和处分方式。 例如,甲在未得到房屋所有权人乙的同意下,将乙的房屋出租给丙,这种行为就是无权处分。如果乙对甲的这种出租行为不进行追认,那么甲与丙签订的租赁合同就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丙作为次承租人,仅能向甲寻求关于订立合同时所出现过失的相应赔偿,以及基于该过失导致的损失,而无法请求甲对于合同违约所产生的惩罚性赔偿。 不过,如果事后得到了房屋所有权人的授权或者追认,那么这种出租行为就可以转化为有权处分,租赁合同也会变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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