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发票没交税是什么情况?


在了解开了发票没交税是什么情况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开发票和交税的基本概念。开发票,就是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中,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交易的一种书面证明。而交税,就是纳税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把一部分收入缴纳给国家。当开了发票却没交税,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申报错误。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可能由于疏忽或者对税收政策不了解,错误地填写了相关数据,导致应纳税额计算错误,最终没有足额缴纳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如果因为申报错误未交税,纳税人要及时更正申报,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第二种情况是资金困难。企业可能因为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暂时没有足够的资金来缴纳税款。不过,这并不能成为不纳税的理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三种情况是故意偷税。有些纳税人为了谋取私利,采取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手段,故意不缴纳税款。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