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分居协议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起草分居协议书时,有诸多方面需要格外注意。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协议主体要明确。分居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分居事宜达成的约定。所以协议中必须清晰写明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确保协议是针对特定的夫妻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这意味着签订分居协议的夫妻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且是出于真实意愿签订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其次,协议内容要合法。分居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例如,不能在协议中约定限制一方的人身自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内容。像约定一方不得再婚,这种约定就是无效的,因为婚姻自由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协议也不能逃避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和对债权人的债务。 再者,分居原因和分居期限要明确。在协议中应清楚写明分居的原因,是因为感情不和还是其他合理原因。分居期限也应明确规定,是暂时分居还是长期分居,分居的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都要写清楚。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双方对分居的情况产生争议。 另外,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要清晰。夫妻在分居期间,各自的财产和债务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所以协议中要对分居期间的财产归属、债务承担进行明确约定。比如,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债务由哪一方承担等。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可能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来处理。 最后,子女抚养问题要妥善安排。如果夫妻双方有子女,分居协议中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等问题进行详细约定。子女的抚养权要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也要明确。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也要在协议中体现,以保障子女与父母双方的正常交往。总之,起草分居协议书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需要谨慎对待,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理、明确,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