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鉴定结论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常作为重要的鉴定结论使用,不过在将其作为鉴定结论时,有诸多方面需要格外注意。 首先,要关注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主体与程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这就意味着,制作认定书的交警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且,整个认定过程要遵循严格的程序,从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到分析判断等环节,都需依法依规进行。若程序存在瑕疵,比如未按规定进行现场勘查或者调查取证不充分,那么这份认定书作为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就可能受到质疑。 其次,认定书的内容也是关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清晰、准确地记载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对于事实部分,要确保所描述的情况真实可靠,与实际发生的交通事故相符。成因分析要科学合理,运用专业知识和证据来解释事故发生的原因。当事人责任的划分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做到公平公正。如果内容存在模糊不清、事实错误或者责任划分不合理的情况,其作为鉴定结论的证明力就会大打折扣。 再者,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问题。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这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在复核过程中,上级部门会对认定书进行全面审查。若发现存在问题,可能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所以,当事人要重视复核权利的行使,及时提出复核申请。 最后,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鉴定结论在诉讼中的作用。虽然交通事故认定书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在民事诉讼中,它并不是绝对的定案依据。法院会对其进行审查判断,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认定案件事实。如果一方当事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认定书存在错误,法院有权不予采信。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都要积极提供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鉴定结论在使用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确保其合法、准确、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