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发放实物福利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公司在过节的时候给我们发了一些实物福利,像水果、粮油这些。我不太清楚这种实物福利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要是要交的话,具体是怎么算的呢?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过节发放的实物福利是否需要缴纳个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也就是说,个人取得的各种收入,很多情况下是要交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而单位在过节时发放给员工的实物福利,通常就属于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一般来说,单位发放的实物福利是需要计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比如公司在中秋节给员工发了价值500元的月饼礼盒,这500元就要和员工当月的工资一起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不过,如果是一些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例如公司在过节时组织全体员工聚餐,这种福利由于是集体享受且难以量化到个人,通常就不需要缴纳个税。 所以,大部分情况下,过节发放的实物福利是要缴纳个税的,但如果符合集体享受、不可分割、非现金方式这些条件,可能就不用缴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