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我在江苏省遭遇了人身损害,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但我不太清楚这边的赔偿标准和具体的赔偿计算公式。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江苏省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是怎么规定标准的,具体的赔偿金额又该怎么计算,希望了解相关内容来维护自己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到不法侵害,导致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时,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在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是有明确的标准和计算公式的。


首先,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若导致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对于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误工费方面,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有规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相关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规定见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内容。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有相关表述。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此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有说明。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有体现。


总之,在江苏省处理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时,要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和标准来确定赔偿项目和计算赔偿金额,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7个最新问题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究竟什么时候支付?

我和配偶离婚了,现在对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时间不太清楚。我们是协议离婚的,不知道能不能自己商量决定支付时间。另外,要是起诉离婚的话,这个支付时间又是怎么定的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诈骗罪一般多久会开庭?

我遇到了个事儿,身边有人涉及诈骗罪被处理了。现在很想知道从相关部门介入到最终开庭,大概得多长时间啊?心里一直很忐忑,想提前了解清楚这个时间跨度,好做些准备。

主播违约不赔偿会有什么后果?

我是一名主播,之前和公司签了合同。现在我想提前解约,可合同里有违约赔偿条款。我不想赔偿,又怕有严重后果,所以想知道主播违约不赔偿会怎样,会面临什么法律责任和影响呢?

肇事逃逸需要赔偿多少钱?

我之前开车不小心和别人的车发生了碰撞,当时因为害怕就直接开车走了。现在对方找到了我要求赔偿,我也知道自己肇事逃逸不对,但是不清楚这种情况下到底要赔多少钱,想了解下赔偿金额是怎么确定的。

社保卡里的钱在异地能取吗?

我工作在外地,老家办的社保卡,里面有一些钱。现在我想取出来应急,但不知道在异地能不能取。我担心政策上不允许,或者会有额外的手续和费用。想问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到底能不能在异地取社保卡里的钱呢?

工商年报没报会罚款多少?

我开了家小公司,之前没太在意工商年报这件事,今年突然想起来好像一直没报。现在特别担心会被罚款,也不知道这罚款金额是怎么定的,所以想问问工商年报没报的话一般会罚多少钱?

出监监狱是干什么的?

我想了解下出监监狱的作用。我有个亲戚在出监监狱服刑,我不太明白出监监狱和普通监狱有啥不一样,它主要是做什么工作的,对服刑人员有啥帮助,所以来问问。

换手机卡必须本人拿身份证去办理吗?

我想去换张手机卡,但是最近很忙没时间,想让朋友帮我去办。不知道换手机卡是不是必须本人拿着身份证去才行,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国家会取消养老保险吗?

我一直在缴纳养老保险,就盼着老了有个保障。但最近听到一些传言说国家可能会取消养老保险,我心里特别慌。我想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呀?国家到底会不会取消养老保险呢?

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我不太清楚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到底是干啥的。平时总能听到这个词,但不知道它具体负责哪些业务,对我们老百姓有啥实际帮助,想了解下它的职能和在社会保障体系里的作用。

征地社保和职工社保如何合并?

我之前因为土地被征收有了征地社保,现在参加工作单位给交职工社保。我想把这两个社保合并起来,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希望了解下征地社保和职工社保合并的详细方法。

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怎么办?

法院已经对我的案子做出了判决,但是对方就是拒不执行。我现在不知道该采取什么措施才能让对方履行判决,保障我的合法权益。想问问大家,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离婚时是否可以不进行财产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目前对于财产分割的事情比较纠结,暂时不想处理财产问题,就想先把婚离了。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离婚的时候是不是可以不进行财产分割呢?

醉驾245能判缓刑吗?

我醉驾了,检测值是245,我很担心会被判刑,想问问像我这种情况有可能被判缓刑吗?我也知道醉驾不对,现在特别后悔,就想了解下有没有判缓刑的机会。

从事哪些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我想开一家司法鉴定机构,但是不太清楚哪些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需要实行登记管理制度。我担心如果没搞清楚,盲目开展业务,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是哪些业务有这样的要求。

房屋租赁使用期间出现违法行为,承租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我把房子租给别人,最近发现租客在房子里进行一些违法活动。我跟他签的合同里没明确说这种情况算违约,但我觉得他这样做肯定不对。我就想问问,在法律上,他这种在租赁期间有违法行为的情况,需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呢?

公租房欠缴房屋租赁该怎么办?

我租了公租房,最近经济上有点困难,没按时交房租,已经欠缴一段时间了。我很担心这样会有什么后果,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公租房欠缴房屋租赁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会采取什么措施,我又该怎么做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已为您展示了 17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