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追诉时效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我之前和人发生冲突,把对方打伤了。当时对方没追究,现在过了几年,对方突然说要告我。我想知道按照最新法律,故意伤害的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我这种情况还会被追究责任吗?
展开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这个期限,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了。 关于故意伤害追诉时效的规定,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它规定了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那么结合这两条规定,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追诉时效就是五年;如果致人重伤,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就是十年;如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追诉时效分别是十五年、二十年。不过,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意味着,如果出现这些情况,即使过了上述的追诉时效,也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