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撞人后找车主有用吗?
我被车撞了,撞我的司机不是车主。现在我想索赔,不知道是该找撞我的司机,还是找车主,找车主到底有没有用呢?我不太清楚这其中的法律关系,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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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撞人后找车主是否有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归属”这两个概念。“运行支配”就是指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控制和管理的权利;“运行利益归属”是指谁能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得利益。一般来说,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原则上是由实际驾驶车辆的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规定,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过错包括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将车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等情况。 举例来说,如果车主明知借车人没有驾驶证还把车借给他,结果发生了撞人事故,那么车主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找车主索赔就是有用的。再比如,如果车辆本身刹车有问题,车主没有及时维修,导致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因为刹车失灵撞了人,车主同样要担责。 然而,如果车主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完全是驾驶员的原因导致的事故,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就应该由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比如驾驶员超速、酒驾等原因造成撞人,而车辆本身没有问题,车主也不存在其他过错,此时找车主索赔可能就没有用,主要应该找驾驶员。 所以,在交通事故撞人后,找车主是否有用要根据车主是否存在过错来判断。如果不确定车主是否有过错,可以通过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等材料来进一步分析。同时,受害者可以将车主和驾驶员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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