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江苏省遭遇了道路交通事故,身体受到了伤害。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江苏省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下具体是怎么计算各项赔偿费用的,比如医疗费、误工费这些。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是有明确规定和标准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它指的是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吃喝拉撒有困难)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根据该解释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依据该解释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根据该解释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该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所需费用。根据该解释第十三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根据该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根据该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根据该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这些标准和计算方式能够确保在江苏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的保障和赔偿。同时,在实际的赔偿过程中,如果双方对于赔偿金额等问题存在争议,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根管侧穿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去医院做根管治疗,结果出现了根管侧穿的情况。我不太清楚这算不算是医疗事故,我想知道根管侧穿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怎样才能判断它是不是医疗事故呢?

盗窃当天取保会判拘役吗?

我因涉嫌盗窃,当天就办理了取保候审。现在心里很忐忑,不知道之后法院会怎么判,会不会判拘役啊?我想了解下盗窃当天取保后,被判拘役的可能性大不大,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时女孩的抚养权怎么裁定?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有个女儿。我特别想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但又不知道法律上对于女孩抚养权是怎么裁定的。我收入稳定,孩子平时也和我更亲近,老公工作比较忙,陪孩子时间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协议离婚可以不约定财产和孩子吗?

我打算和配偶协议离婚,但是目前对于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问题还没商量好,想先办离婚手续,之后再处理这些事。所以想问问,协议离婚的时候可以不约定财产和孩子的相关事宜吗?

诈骗2万会判多久?

我亲戚因为一时糊涂,参与了诈骗,涉及金额大概2万。现在家里人都很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判,想了解下具体的量刑标准和可能的判决结果,心里也好有个底。

个税没到起征点是否需要申报个税?

我工资不高,还没达到个税起征点。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还需要申报个税吗?申报和不申报会有啥影响不?不太懂这方面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有电子发票报销还需要证明吗?

我拿到了电子发票准备去报销,但是公司说还得提供证明。我就想问问,从法律层面来讲,有了电子发票去报销的话,还需要额外的证明吗?我不太清楚具体规定,担心公司是不合理要求。

出口关税和进口关税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在做进出口贸易相关的生意,对于出口关税和进口关税不太清楚。想了解下它们在征收目的、税率计算、对企业影响等方面到底有啥不一样,这样我在后续业务操作中能更好地应对成本和税务问题,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交通全责的情况下社保能报销吗?

我在一场交通事故中被判定为全责,受伤后去医院治疗花了不少钱。我有社保,不知道这种我负全责的情况,社保能不能给报销一部分费用啊?实在是有点负担不起全部的费用了,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中国总共有多少条法律?

我一直很好奇中国目前到底有多少条法律。平时感觉生活中处处都有法律约束和保障,但又不清楚具体的数量。想知道有没有一个确切的统计,能让我对我国的法律体系规模有个清晰的认识。

怎样查询交通报警案件的进度?

我之前报了交通警处理一个交通事故案件,到现在都不知道处理得怎么样了。我很想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但是又不清楚具体该通过什么方式去查询。想问下大家,到底如何查询交通报警案件的进度呢?

手机没熄屏被别人乱翻是否违法?

我手机放在桌上没熄屏,有人趁我不在就乱翻我的手机。我心里很不舒服,也担心我的隐私被泄露。我想知道这种别人趁我手机没熄屏就乱翻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是违法的呢?

什么是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

我不太清楚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具体是怎么回事。我最近看到一些报道,有人因为卖别人的电话号码被抓了,说是犯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我就想知道,到底什么样的行为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有什么后果呢?

监护权转移手续在哪里办理?

我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没办法继续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职责,需要把监护权转移给孩子的其他亲属。但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监护权转移手续,是去法院,还是去民政部门,或者是其他地方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办理地点。

贩毒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一个朋友涉及到贩毒案件,我很担心他的情况。我想了解下,在咱们国家贩毒的量刑标准到底是怎样的,不同数量、不同种类的毒品量刑是不是不一样?能不能给我详细说说,心里也好有个底。

刑诉法全文最新版是怎样的?

我最近涉及一些法律事务,想了解刑诉法的具体内容。不知道最新版的刑诉法全文是什么样的,我想仔细看看里面的条款,了解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规定,这样心里也能有个底。

个人社保情况问明范文是怎样的?

我想去问一下自己的社保情况,但不知道该怎么写问明材料,也不清楚具体格式和内容。我就想知道规范的个人社保情况问明范文是什么样的,能让我参考着写一份去询问我的社保情况。

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我最近刚生了宝宝,打算去申请生育津贴,但不清楚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听说不同地区要求可能不一样,我在本地工作生活,想知道在咱们国家申请生育津贴一般得准备啥材料,怕漏了影响申请。

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差别到底是什么?

我搞不太清楚著作权和专利权。我自己写了一本书,同时又发明了一个小工具,我知道这可能分别涉及著作权和专利权,但具体这两者有啥差别我不明白。比如在保护对象、保护期限这些方面,它们到底有啥不同呢?

工地开泵车出事故致死驾驶员是否有责任?

我是一名工地泵车驾驶员,在工地作业时泵车出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我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有责任。我当时也是正常操作,没有违规,就突然出了事。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我这种情况到底有没有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