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寻衅滋事会判几年?
我在吉林,跟人起了冲突,有点担心自己的行为算不算寻衅滋事。我就想了解下,如果在吉林真的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判几年啊?心里实在没底,想提前了解清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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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是一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在我国,无论在吉林还是其他地区,对寻衅滋事罪的定罪量刑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来进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具体到吉林地区,法院在量刑时会遵循刑法的规定,同时结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对于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在量刑起点方面,如果是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确定基准刑时,法院会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比如,每增加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同时,法院还会考虑各种量刑情节,如自首、立功、坦白、累犯等。如果 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总之,吉林地区对寻衅滋事罪的判决是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最终的刑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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