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申报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
我在济宁工作,前段时间在工作中受了伤,想申报工伤认定,但不知道申报的时限是多久。我担心错过时间就无法申报了,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好安排后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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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你受的伤能不能算工伤。 对于申报工伤认定的时限,《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济宁,同样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的上述规定。也就是说,单位申报工伤认定的时限一般是30日,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延长;职工自己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申报的时限是1年。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让职工在发生工伤后有足够的时间去申请认定。同时也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履行申报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费用。所以,如果你在济宁受了工伤,要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的时限内申报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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