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判决书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职务侵占案件审理终结后,根据查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对被告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以及如何量刑等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下面将从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判决依据以及相关法律概念等方面进行详细解释。 首先,职务侵占判决书通常包含以下几个主要部分。首部一般会写明法院名称、文书名称、案号,公诉机关(如果是公诉案件)或自诉人信息,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以及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正文部分是核心内容,会详细阐述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这部分会说明被告人在何时、何地,利用何种职务便利,侵占了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何种财物,财物的数量、价值等具体情况。例如,被告人作为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掌管公司资金的便利,将公司账户内的一定金额款项私自转入自己的个人账户。 接着是判决理由,法院会依据查明的事实,分析被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该罪。这里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简单来说就是利用自己在单位担任的职务所赋予的权力和方便条件,比如管理、经手财物的权力。“非法占为己有”则是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将单位财物归自己所有。法院会结合具体证据,论证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满足这些条件。 然后是判决结果,会明确被告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构成,会写明判处的刑罚,包括主刑(如有期徒刑、拘役等)和附加刑(如罚金等),还可能会涉及追缴违法所得、责令退赔等内容。例如,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几年,并处罚金多少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所侵占的单位财物。 尾部会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告知被告人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指定的法院提出上诉。 在职务侵占案件中,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常见的证据包括书证,如公司的财务账目、合同、发票等,这些可以证明单位财物的流转情况;证人证言,如公司同事、客户等的证言,可能会证明被告人的一些行为;视听资料,如监控录像等,也能直观地反映案件的某些情况。法院会根据这些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 此外,对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会根据侵占财物的数额大小等情节来确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侵占数额较大的起点一般为三万元,数额巨大的起点一般为一百万元。不同的数额对应不同的量刑幅度,数额越大,量刑越重。 总之,职务侵占判决书是对整个案件的全面总结和法律评判,它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查明的事实作出,对于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单位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