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是怎样的情况?


在法律领域,共同犯罪和犯罪中止都是非常重要的概念。我们先分别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共同犯罪,简单来说,就是两个人或者更多的人一起商量好了去干一件违法犯罪的事儿,他们都参与到这个犯罪行为当中。比如张三和李四一起谋划并实施抢劫,这就是共同犯罪。而犯罪中止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人自己主动放弃了犯罪,或者想办法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当这两个概念结合在一起,也就是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情况就相对复杂一些了。在共同犯罪里,每个参与者的行为和作用都不一样,所以判断犯罪中止也有不同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如果是部分行为人要成立犯罪中止,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实行犯自己主动放弃犯罪行为,并且他的放弃能够有效阻止整个犯罪结果的发生,那他就可以成立犯罪中止。比如说,前面提到的张三和李四抢劫,在动手的时候张三良心发现,不仅自己停手了,还成功阻止了李四继续抢劫,让被害人没有遭受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这种情况下张三就构成犯罪中止。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实行犯放弃了犯罪行为,但是没有办法阻止其他共犯继续实施犯罪,导致犯罪结果还是发生了,那实行犯就不能成立犯罪中止。不过要是他为阻止犯罪做出了真挚的努力,在量刑的时候法院会适当考虑从轻处罚。再举例,张三和李四抢劫,张三放弃了,但李四不听劝还是完成了抢劫,张三虽然不能成立犯罪中止,但他放弃并劝阻的行为法院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对于教唆犯和帮助犯来说,如果他们要成立犯罪中止,就需要消除自己之前的教唆或者帮助行为对其他共犯的影响。比如王五教唆赵六去盗窃,之后王五后悔了,他得想办法让赵六也放弃盗窃的想法,或者阻止赵六实施盗窃行为,这样王五才能成立犯罪中止。要是王五只是嘴上说不让赵六去了,但赵六还是去偷了,王五就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总之,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判断起来比较复杂,要根据每个参与者在犯罪中的角色、行为以及对犯罪结果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量。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不要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一旦有违法的念头,也要及时悬崖勒马,避免造成严重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