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小微企业是以利润总额还是应纳税所得额呢?
我自己经营着一家小公司,想知道在判定是不是小微企业的时候,到底是看利润总额,还是看应纳税所得额啊?不太清楚这两者在判定标准里哪个才是关键,希望能有人给解答一下。
展开


在判断企业是否为小微企业时,应依据应纳税所得额,而非利润总额。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这两个概念。利润总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最终财务成果,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赚了多少钱,它是按照会计核算方法计算得出的。而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也就是说,应纳税所得额是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后得到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这里明确指出了是以应纳税所得额作为判断标准之一。 举个例子,某企业的利润总额是350万元,但经过税法规定的调整后,其应纳税所得额为280万元,并且满足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条件,那么该企业就属于小微企业;反之,如果利润总额是250万元,但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300万元,即便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要求,也不能认定为小微企业。所以,判断小微企业的关键指标是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