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应该怎么拟定?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拟定租赁合同,一般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首先,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信息。要详细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地址等内容。这是为了确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能够顺利沟通和联系,一旦出现问题,也能准确找到责任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条款。 其次,对租赁物进行详细描述。如果是房屋租赁,要写清楚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户型、装修情况等;若是设备租赁,要写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这样可以避免双方对租赁物的认知产生分歧。《民法典》中虽然没有对租赁物描述进行详细的条文规定,但明确合同条款应清晰明确,避免歧义,所以对租赁物的准确描述是很有必要的。 然后,确定租赁期限。要写明租赁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如果是无固定期限的租赁,也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说明。租赁期限关系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时间范围,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再者,约定租金及支付方式。明确租金的金额、支付周期(如月付、季付、年付)以及支付方式(如现金、转账等)。同时,还可以约定租金的调整方式和时间。《民法典》规定,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另外,要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出租人有义务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在租赁期间进行必要的维修等;承租人有义务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等。例如,《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后,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写明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对于争议解决方式,可以选择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