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赃挽损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追赃挽损在司法实践中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挽回被害人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是对犯罪行为所获非法利益的一种剥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概念以及法律依据。 追赃,指的是司法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进行追查、收缴。简单来说,就是把犯罪分子通过犯罪手段拿到手的钱、物等找出来并收归相关部门处理。挽损则是采取各种措施,尽可能地减少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这可能包括对犯罪分子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然后用这些财产来弥补被害人的损失。 在我国,有多项法律条文对追赃挽损作出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条规定为追赃挽损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也有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被告人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并制作清单,附卷备查;对人民检察院随案移送的被告人财物及其孳息,应当根据清单核查后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这些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司法机关在追赃挽损过程中的职责和操作规范。 在实际应用中,追赃挽损通常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进行。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和查封、扣押、冻结;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对这些财产进行审查;到了审判阶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涉案财物作出处理。对于被害人来说,追赃挽损能够让他们的经济损失得到一定程度的弥补;对于犯罪分子而言,追赃挽损是对其犯罪行为的一种惩罚,剥夺了他们通过犯罪获得的非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