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追诉刑事责任是什么意思?
我不太理解未成年人犯罪追诉刑事责任这个概念。我家孩子还小,有时候调皮捣蛋的,我就担心他万一不小心做了错事,这个追诉刑事责任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是只要犯罪就会被追究,还是有什么条件?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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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追诉刑事责任,指的是当未成年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后,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对其犯罪行为进行追究,让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要让犯罪的未成年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里涉及到两个关键概念,一个是未成年人,在我国法律里,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另一个是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有明确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既依法进行惩戒,又注重教育和保护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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