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在哪些情形下会少分遗产?
我家里涉及遗产继承的事情,我想知道作为子女,在什么情况下会少分遗产。我对这方面法律不太懂,想弄清楚具体有哪些情形会导致子女少分遗产,好心里有个底,也能更好地处理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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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子女在一些特定情形下会少分遗产。 首先,如果被继承人订立遗嘱,依法指定部分继承人少分遗产,那么这些子女就会按照遗嘱的指定少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应当按照遗嘱执行。比如,老人在遗嘱中明确写明某个子女少分遗产,这种情况下就会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其次,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二是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 。比如老人长期生病需要照顾,有子女有时间和能力照顾却不管不顾,在分配遗产时就可能少分甚至不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此外,在继承人协商不均等分配的情况下,也可能对部分子女少分遗产。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如果大家协商一致同意某个子女少分,那么也是可以的。 相关概念: 遗嘱继承: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扶养义务:主要是指在经济上、生活上对被继承人进行照顾和帮助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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