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前科是否会被评价?
我在未成年时犯过罪,现在长大想重新开始生活,但担心以前的犯罪前科会被拿出来评价。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未成年时的犯罪前科会不会进行评价呢?这对我现在的工作、生活等方面会不会有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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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未成年犯罪前科是否评价有明确的规定和考量。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即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个制度是指,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这就好比给未成年人的这段不光彩经历加上了一个“保护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未成年犯罪前科是不会轻易被拿出来评价的。它被很好地保护起来,以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司法机关为了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时,是可以获取这些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例如,在一些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司法机关可能会查询相关记录。即便如此,查询单位也有义务对这些记录保密。对于未成年人自身而言,被封存的犯罪记录原则上不影响他们升学、就业等正常生活。在填写一些表格、参与一些活动时,也无需向他人提及这段经历。总之,我国法律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和可塑性,通过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尽可能减少未成年犯罪前科对其未来生活的负面影响,给予他们重新开始的机会。但同时也在特定情况下保留了查询的可能性,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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