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有什么规范?
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在司法程序中的合法权益,提升服务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
从服务内容来看,主要包括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调查、观护帮教等多个方面。心理疏导旨在帮助涉法未成年人缓解心理压力和不良情绪,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法律援助则是为经济困难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确保他们在司法程序中得到公平的对待;社会调查是通过对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社会交往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为司法机关的量刑和处置提供参考依据;观护帮教则是对涉法未成年人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助,促进他们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在服务流程上,一般包括接案、预估、计划、介入、评估和结案等环节。接案时,要与相关部门或当事人建立联系,了解基本情况;预估阶段需要对未成年人的问题和需求进行全面评估;计划则是根据预估结果制定具体的服务方案;介入是按照计划开展各项服务活动;评估是对服务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价;结案则是在服务目标达成后,结束服务关系。
关于人员资质,从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如社会工作、心理学、法学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还需要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社会 、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科学教育、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此外,《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文件也对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规范和要求做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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