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务中有哪些要点?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在司法实务中,确定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精神损害赔偿主要适用于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比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受到侵害。同时,如果是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像祖传的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等,因他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受到损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那么,如何认定“严重精神损害”呢?这并没有一个绝对统一的标准,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判断。通常会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比如,侵权行为手段恶劣、造成受害人长期心理障碍等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严重精神损害。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确定,同样没有固定的计算方式。法院会综合上述多种因素进行酌定。一般来说,轻微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相对较低;而严重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会相应提高。在一些伤害后果特别严重、侵权行为极其恶劣的案件中,赔偿金额可能会达到较高的数额。但总体而言,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主要是对受害人进行抚慰和补偿,同时对侵权人起到一定的惩戒作用。 在司法实务中,如果要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受害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要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自己遭受了精神损害以及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比如,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心理咨询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只有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法院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 总之,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务中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具体案件事实等多方面因素。当事人在遇到相关问题时,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