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追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我和公司产生了劳动纠纷,听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但不知道申请仲裁有没有时间限制。想问下劳动仲裁的追诉期限到底是多久呢?超过这个期限是不是就不能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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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纠纷的处理中,劳动仲裁追诉期限是一个重要概念。简单来说,它指的是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权益受到侵害后,能够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的有效时间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个一年的时效期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例如,公司从2024年1月开始拖欠你的工资,你在2024年3月就发现了这个情况,那么这个时效就从2024年3月开始计算。 不过,这个时效并不是绝对固定不变的,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该条法律还规定,仲裁时效会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你在2024年4月向公司提出支付拖欠工资的要求,公司答应在5月支付,那么从公司答应支付时起,仲裁时效就中断了,如果公司后来又没有支付,仲裁时效就从公司违约不支付的时候重新开始计算。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例如,你因为突发重大疾病住院,在住院期间无法申请仲裁,等你病好出院后,之前未计算完的仲裁时效继续接着计算。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如果在你和公司还存在劳动关系时,公司拖欠工资,你随时都可以申请仲裁;但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结束了,你就得在结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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