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仲裁时效是多久?

我受了工伤,鉴定后能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一直没拿到。现在过去一段时间了,我想去申请仲裁,可又怕超过时效,想知道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仲裁时效到底是多久,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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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仲裁时效
  • #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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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因工受伤,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一定伤残等级后,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要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一笔钱,用于弥补其因工伤导致的身体损伤和可能面临的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关于仲裁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知道自己能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没有支付,从这个时间点开始计算,一年内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过,仲裁时效也可能会出现中断、中止的情况。比如,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那么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再比如,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在涉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问题上,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支付问题产生争议,要及时关注仲裁时效。一旦超过时效,可能会面临仲裁请求不被支持的风险。所以,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在时效范围内积极主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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