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仲裁时效是多久?
在工作中受了工伤,和单位就赔偿问题协商不太顺利,考虑走劳动仲裁。但不清楚这个工伤劳动仲裁有没有时间限制,担心错过维权时机,想确切了解工伤劳动仲裁时效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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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仲裁时效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时间范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这里有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首先是仲裁时效中断。如果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比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明确提出工伤赔偿要求;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像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如单位承诺会赔偿,那么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就会重新计算。 还有仲裁时效中止。因不可抗力,像自然灾害、突发重大疾病等,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另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如果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总之,在遭遇工伤且可能需要进行劳动仲裁时,一定要密切关注时效问题,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通过申诉程序请求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有效期间。 时效中断: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时效中止:是指在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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